微信内容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新规”)正式施行,进一步认可并细化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使用时的划分范围和审查逻辑,这一新闻迅速登上热搜,成为大众讨论的焦点。
这其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际交往、商品交易等行为在网络上进行,电子合同、聊天截图、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和使用,而电子数据的有效性也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新规第十四条规定: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所以,微信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其实,新规解决了大家在实践中的很多困惑。
对当事人而言,新规告诉了大家应该怎么去收集电子证据,怎样才能被法院采信。
对于法官而言,则是提供了更明确的电子证据判定标准。
可以的,法律生效的
现在有微信语音合成软件,可以把所有语音合成到一起,并且合成的语音可以分享到其他设备。网上可以搜索到这类软件。
看你一小段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必要时,还是咨询律师吧。谢谢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