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遗产配偶有份吗
依我之见:婚姻期间一方继承父母房产究竟是‘’一方个人财产‘’,还是继承后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关健在于这继承的形式是‘’遗嘱继承‘’和内容还是‘’法定继承‘’。
一,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丶奖金丶生产经营所得丶赠予所得丶遗产继承…。同时,该法还规定遗产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以‘’遗嘱‘’形式明示该遗产只由夫妻一方继承的,该继承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根据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在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应尊重被继承人生前的意愿,应当‘’遗嘱优先‘’适用。那么,本案例所继承父母遗产究竟是夫妻共同财产呢?还是归一方所得的个人财产呢?
请问一一该房产一方的父母去世前是否留下合法的‘’遗嘱‘’?是否该遗嘱己明示由夫妻中的一人继承?
如果去世的父母生前留下有分割该房产的‘’遗嘱‘’,而且该遗嘱已明示该房产的一部或全部由夫妻中某一人继承的话,那么,依法该房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就属某一人的婚姻存续期间的个人财产。
如果去世的父母生前未留下分割该房产的遗嘱,或遗嘱无效。那么,该房产就依法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继承。夫妻一方按法定继承方式所继承的该房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产权依法就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我国《继承法》规定,公婆与儿媳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按均等的原则。
一般没有。只要父母一直健在,所有权一直归父母所有,儿媳或女婿就一直没份。如果父母有一方死亡,或双亡,子女作为继承人继承了父母遗产的话,如果父母没有遗嘱专门指定由儿子或女儿个人继承的话,则属于儿子或女儿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时儿媳或女婿就有份了。
首先,女方父母是否留下书面协议。
其次女方继承财产的时候你们是否已经结婚领证了。
如果以结婚后的遗产,那么没有书面协议的要求冲突,就是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