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承担公司费用吗
谢谢邀请。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个问题,那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否需要对公司的债务用个人财产进行偿付的?
答案是不需要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需要就其出资部分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可。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存在滥用股东权利侵害债权人利益、财产混同人格混同等情况下,仍然可以打破有限责任的限制,需要用股东个人财产进行偿付。
这不是扯淡吗?单子自己签的,公司现在想就出个牌子就要拿走一半的利润,成本一点不沾,还要拿五个点管理费。赔了公司一毛钱损失没有,全是你的,赚了你也只是在自掏腰包为公司打工。这种模式,利润你七公司三才可能考虑!或者你八公司二,因为你把风险全担了!!!我的项目要包给员工,只要20%利润就已经阿弥陀佛了。省多少事和风险!我就是老板,这事我可以明白告诉你老板太黑!
现实中有人把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出资称作“干股”,这其实是没有正确认识无形资产的资产价值。经过评估确认了价值的无形资产,在公司设立时,依法办理了转移手续的,应当认为是实际出资,而不是所谓的“干股”。公司亏损风险,由出资者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
根据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股东存在以下风险:
1、如果股东没有实缴完认缴的注册资本或者抽逃出资的,公司有债务的,股东应在其认缴范围或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债务。
2、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股东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应承担损失。
4、如果股东没有按法定程序清算的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干股,按照比较普遍的理解是,只有分红权的股权,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真实股权。所以按常理是不需要承担公司的亏损。简单一点理解就是,公司赚钱按约定分红,公司不赚钱,没得分,也不需要承担经营费用。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看你们自己约定的协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