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可以多次处罚吗
感谢邀请,您好,这要看相关部门有没有下发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如果下发了,那么在日期截止日,相关部门会进行强拆。如果还没发的话,建议您还是先找合法的房屋,然后将其财产搬入。并将违建自行拆除。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事不再罚”原则,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 具体到《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含义,应是:对于同一违法行为人的违反同一法律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罚款处罚或是多次罚款处罚。但如果是多人共同违法,可以同时给予所有违法人罚款的处罚;如果违法行为触犯的是两个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由不同的执法行政主体给予不同的罚款处罚;如果罚款处罚不足以消除全部危害,对同一违法行为也可以给予不同种类的处罚,比如罚款的同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等。
违章建筑是由持续状态的,只要违章建筑仍存在,永远都不会超出行政处罚的期限。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精神:违法建筑建设完成后视为违法行为在持续过程中,不存在过了两年不予处罚的情形,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两年不予以处罚值得是违法行为事实终结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