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商标罪罚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我国商标管理的规定,没有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和已经注册商标而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题或者是单位,任何人任何单位以营利为目的,故意假冒注册商标且情节严重的,都应追究刑事责任。其刑事责任有:1、假冒注册商标的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假冒商标两种或两种以上获利三万元以上或其他情况的,依法应当判处行为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是单处罚金。2、假冒注册商标的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形的,依法判处3年到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期的长短根据犯罪数额的大小而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个情节严重、特别严重就是看涉案的金额,参考知识产权其他罪名的量刑标准,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情节严重是指:(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种情况下,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这种情况下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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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