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抵扣个税是否影响到房东
羊毛出在羊身上。你抵扣100,税局征再收我100,我就提高租金300。这是一个完整的经济规律闭环。不知道谁是赢家?
感谢邀请回答,目前来看个税租房专项抵扣后并没有对于房东收入有影响,也没有说会对房东征税,但是长远来看对于房东征税是大概率事件,不过就算如此个人觉得对于房东收入也是微乎其微。今天借此机会简单谈谈我的观察。
租房客目前甚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还是弱势群体
大多数的租房客都是在大城市(市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也只有这样的大城市才会吸引人去,而因为本身这些城市租房市场供需不平衡的问题(哪怕供需平衡)也一直是处于出租方市场,因为作为外来的人员必须找地方居住,然而合适的地方就那么多,你不租自然有别人租。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我们不再赘述,但是几点需要明白:
第一、大多数的房东房租收入只是总收入的一部分(额外收入),然而租房客却只有一个住处。这个道理需要大家明白,作为房东来说房租只是辅助品,而房子对于租房客来说是必需品,这点从地位上来说租房客就处于劣势。据个人身边的观察来看,出租房屋最多都是拆迁安置群体,这部分人压根就不会跟你聊那么多(爱租不租)。
第二、大城市的租房供需不平衡会永远存在(起码目前是看不到消失的迹象)。不否认很多城市都在积极建造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等,但是具体能够惠及多少租户?个人持怀疑态度,据我亲身体会就看到月薪上万开车居住公租房的大有人在,而真正月薪只有几千元的还在高价居住小区房。不得不说公租房等工程的一些条件人为的创造了很多漏洞,究竟能够普惠多少?值得怀疑。
第三、税收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维持稳定增长。无论是个税抵扣还是什么,如果说是国家经济形势好的情况下或许有减税可能(类似于前几年实现的免农业税),从古到今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情况下,大多数国家管理者采取的措施都是加税(或变相加税)。原因很简单,因为开支是越来越大。所以个税抵扣看似少缴了点钱,其实计算后比抵扣前收的税更多。
第四、灰色收入并不等于非法收入。显然作为税收部门肯定是想让所有的收入都缴纳税款,但是无论什么情况下灰色收入都会存在,绝对的纯收入是不存在的。除非是回到计划经济时代,因为灰色收入也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部分。水至清则无鱼,就是这个道理。
个税抵扣对于房租的收入影响微乎其微,几点愚见
第一、真正的房东单纯靠房租过日子的是极少的。相信有过租房经验的朋友都知道,大多数的房东(不是中介或二手房东)房租收入只是日常收入的一部分,可以说房租对于他们来说只是额外收入而已,说句他们不在乎也不为过。
第二、无论现在还是未来房东是最善于转嫁成本的。比如,每年都会出现房租上涨,你有见过房东主动说要降房租的?同样的,你要想让房东多缴税也是很难的,一句话:爱租不租。毕竟租房客还是弱势群体,你只见过被赶走的租房客,从来没见过跪求你租房的房东吧?
第三、并不是说人们都不愿意交税而是实在是税赋已经让人不堪。我国的税赋过高已经是事实,尽管有些专家用些数字来糊弄老百姓,但是高达36%的税赋是事实(甚至我国2018年前三季度税收收入实现了将近13.2%的增长),不得不承认一直在呼吁减税的口号下,确是打脸的数据(感谢税务部门这个时候公布数据)。
综上,从我的记忆中减税已经喊了至少3年了,但是实际情况是什么的大家清楚。企业的运营成本居高不下,人们的生活成本增加,个税抵扣方案出来后房租抵扣方案实行难度巨大。要说对于房东的收入有多少影响,个人觉得影响几乎可以忽略。各位觉得呢?欢迎关心个税问题的朋友积极留言、点赞、关注、转评哦。
1、房东的担心是多余的吗?租客填写了租房的地址、房号以及房东的身份证号等信息,税务局可以通过电脑在后台进行统计,梳理这些信息是分分钟的事情,掌握了这些基本信息,后期可以根据需要,以此为线索进行核查,房东的营业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统统跑不了……在租金不变的时候,税却找上门,而且是“自投罗网”。你却解释让房东不要担心,等等,你以为房东是傻子?
2、这是一场博弈。租客、房东、税务局三方各有各的心态,明与暗,做与说。呵呵。
税务局说:要给中低收入者减税,你的租金可以抵税,那么请填写信息。为了保证信息的真实,需要填写具体地址、身份证号等唯一信息。
房东对租客说:你填写了我的信息,等于把我卖给了税务局(税务局掌握了我的身份证号以及出租房屋的地址),我就成了人家案板上的肉,随时等人家征收我的税。
租客想:减税是好事啊,蚂蚁在小也是肉啊,欲填,但很犹豫。
于是乎形成了下面这样的局面:
税务局说:租客,你不填写具体信息,我这么能确定你是否真的租房,如何给你减税。
租客心想:对呀,我要减税,我填写信息。反正交税也是房东的事。
房东对租客说:让我交税?我的收入就减少了!你填?我就要先涨租金,税从租金中出。
租客想:奶奶的,税还没抵掉,租金倒先涨起来了。无辜的我,惹谁了?
税务局说:要想抵税,赶快填写上报。
租客想:等等,让我想一下,为了百十块钱的税,反而增加了好几百块的租金。不划算呀。
…….
三方仍在想。
想别人之想,想下一步的对策。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我倒是希望出现这种局面,这样至少可增加市场房源供给,减少房子供给端压力,促使房价下跌,让更多的购房刚需族能够购买得起房子。
然而,我想目前这种现象即便有,也是极少数房东会这么做的。因为房东也会预料到迟早税务部门是会找上门来的。迟早房屋出租收入是要纳税的,这种纳税也是应该的、合情合理的。
即便如此,我觉得也不会有多少人愿意将多余的房产卖掉,如果因为房屋出租收入纳税就将多余的房产卖掉,那就真的成了傻子。因为卖掉了,意味着未来房地产的红利自己就无法享受了,比如除了房子租金之余,房价上涨带来的巨大市场红利就与自己无干了,这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经济损失。另外,对落户纳税总不至于将所以的房租收入全部收走,税收只会占房租收入的一部分或极少的一部分,出租房屋还是有得钱赚的。
当然,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当税收超出房屋出租收入所得、出现收入与纳税倒挂时,可能房东才会考虑到将多余的房子卖掉,未来如果对空置房产征收高额税费时,这种房东卖掉多余的房子现象才有可能出现。现在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也是不现实的。
两句话:1、好心不一定都能办成好事。2、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羊毛出在羊身上。
个税抵扣规则出台,月收入达到个税的工薪阶层未必都去申报,最终申报效果还要看到明年退税情况。
单纯就个税抵扣规则而言,直接申报在本地无房,即可证明是租房住,就可以抵扣个税。如今全国房产数据已经联网,查证务工地没有房产易如反掌,为什么不这样做呢?
减税很重要,对个人来说增加收入,有助于增加消费,能够拉动经济。对于企业来说,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改善经营状况。
减一部分费用,不应该去增加更多费用。正如2018年很多人担心的那样,个人所得税省了三五十元,但是社保有可能要多扣三五百元,而企业有可能增加近千元,这是很多公司忙着注销,而很多企业抓紧时间裁员并减少招聘的根本原因。
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时,要切实为企业减负。按实际工资征收社保,确实增加了企业负担,必然导致生存维艰的民营企业出现大量倒闭的情况。做法没有错,但是时机不对,为什么不直接把高养老金群体的养老金先降下来呢?先减半,这样一来社保缴费比例低5-10个百分点也没问题。
房东们的担心也是很正常的,钱存银行跑不赢通胀,贷着款付着利息投资房产,土地成本少说掏了几十万上百万元,各种税费少说几万十几万元,给银行的利息高达几十万上百万元,出租个房子一年收的还不一定够还银行利息,还要再收税,合理吗?
不管怎么说,房东在付出了高昂的购房成本后,自然不愿意再支付出租的税款。如果要收,增加房租,转嫁税款一定是绝大多数房东的选择。这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如果都去申报房租抵扣,房东担心,真要收房东的税,那么一定会喜迎房租上涨,最后省的那点钱依然远远不够房租上涨金额,这又跟社保征缴差不多了。
你要是觉得你给房东的钱少 你可以再多给点 告诉他 这是税钱
先来看规定:
首先,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的税款。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其次,对于以上条款,很多人解读为大概是从5%到12%的一个比例,平均如果按照7%就算的话,而目前95%以上的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候都是没有缴纳税收的。
所以,个税抵扣这个措施一出,房东们怎么可能不慌啊。一旦相关信息被申报,房东的所有信息都会完全暴露给税务部门,尤其是那些房叔和房姐们,可能每个月租金收入都是数万甚至数十万,如果按照这个比例征税,那个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这种事情,谁碰上都不可能无所谓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