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合同要签吗
大家别迷茫啊,这个协议一定要去签,尤其是原公司让你去签的话,这样的好事千万别落下,如果你不签,你去到竞争公司上班,你以前工作的公司照样可以告你泄密或者携带机密去其他公司,记住这个竞争协议,并不是说你不签就无效的,你不签照样有泄密,相反你签了之后呢,他会每月给你一个补偿,重点来了,如果他不给你补偿,你签了这个协议反倒可以合法的去竞争公司上班。
所以竞业限制就是指员工离职后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在一段时间没不能去。对普通员工没必要限制,一般需要签的都是层级比较高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我们公司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都要签,竞业限制的时间是24个月,如果企业对你执行竞业限制,你离职后2年不能在限制名单里的企业工作,同时公司要发放一定的补贴的,可谓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法子。
保密协议是会有一个脱密期,你如果签了的话,企业又打算执行这个脱密期,那就要在你离职之前把你调到不涉密的岗位,比如三个月,三个月后才允许你走。虽然法律规定的提出离职一个月企业必须放人,但如果你签了保密协议,那就不一定了。
虽然该签的一样不落,我认为主要还是起一个威慑作用,真正执行的极少,我还真没见过。毕竟大家还是好聚好散比较好。
我也遇到有员工不愿意签的,也是个别现象,一般我们也只能尝试说服一下,不可能强制人家必须签的。HR说服,部门老大说服,大家商量着来嘛。一般大家一听说没执行过,也就闭眼签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除上述三类人以外的员工,公司没必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即使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也没有效力。比如:软件公司的司机,司机一般不能接触到公司关于软件的商业秘密,即使接触到了,也与他再找司机的工作不相干。
另外,公司要求员工履行竞业限制义务,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所以,非必须进行竞业限制的员工也无须签订。
第二个仅仅是份通知哦,不是协议
你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受到威胁时,都可以拒绝干一些事情。更何况是,拒签敬业禁止协议,没什么不行的,但是你不签意图就很明显了——想去竞争对手的公司,那老板不会放过你。
如今外部环境不太好,小公司能活下来就是虎口夺食,老板绝不会咽下这口气,接下来就会不断找你的麻烦。不止小公司,大公司如微软ibm谷歌都有过类似事件,公司不会放手。
关于敬业禁止协议有一个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的秘密——协议有效的前提是在你的离职,协议有效期,内按月给你支付一定的报酬。如果不支付,签了也是白签。
真正让我困惑的是一个人得多没能耐,换工作才只能去竞争对手的公司呢?
首先,是不是有必要签竞业协议,需要跟员工进行沟通交流。这种协议是需要双方都要同意的条件下才能签署的。
其次,竞业协议的签署对象,不是所有员工,而是类似像财务总监、技术总监等接触到公司核心机密的高层管理人员,才有签竞业协议的必要。
最后,签竞业协议,其实只是一种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君子协议罢了。
也就是说,竞业协议看似是一种公司核心机密的保障手段,但其实在我们熟悉的当下职场环境中,根本就没有绝对的保障。
任何制度都会有漏洞可以钻,再加上我们国内的职场环境还不是那么的通透完善。
所以,签竞业协议和不签竞业协议,对于有心想要泄露机密的人来说,没有任何区别。
等于就是说,公司不止没有必要跟所有员工签竞业协议,甚至高管都没有必要签。
因为签了竞业协议,你还要给对方支付每个月相应的薪水不说,关键你还抓不到对方从事同行、泄露企业机密的具体证据的情况下,根本就是劳神伤财的无用之举。
同时,当前的职场环境里,哪怕你原以为的再怎么核心的机密,其实都是透明的。你以为你做了很好的保密工作,实际上同行早就知道了,只有你自己不知道而已。
再者说了,就算跟你签了竞业协议,我去其他同行业企业上班你也不知道啊。对外换个名字就是了。而就算说你知道了,你要具备两个条件才能对我有影响。
第一:你是不是每个月按时打了补偿金?
第二:你发现了还要走合法合规的仲裁通道。
这就是为什么说,既没有必要跟所有员工签竞业协议,也根本谁都不用签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