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强制关闭小区超市
现在的物业大多是中间商,他们靠地产商绑架到业主,干方百计阻止业委会成立,变着花样榨取业主,安保外包,清洁外包,绿化外包。要让他来这样赚取业主的钱,业委会外包就行,少一个环节,业主会下省下不少钱。
1,业主或业委会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2,公告临时业主大会召开时间,内容,方式等。
3,业委会筹备临时业主大会,准备各种大会所需文件
4,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大会并收集业主提议。
5,按业主大会议程和业委会工作内容公告临时业主大会所有提案,表决方式,时间地点。
6,按临时业主大会议程和要求发放选票或表决票,全体业主投票。
7,由按要求选定的唱票,监票,计票业主统计各项提议的表决数据。
8,根据各项提议分别形成业主大会决议并公示。
9,组织本次临时业主大会各项文件,装订成册报街道物业科备案
10,业委会根据本次临时业主大会形成的有效决议执行
完毕
这是大致的过程,还有很多细节,如有需要可联系。
一、小区一楼住房改成超市,物业有权利管的。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第四十七条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哈哈,题主真能讲故事啊,这一看就是前期物业公司自己提出来的。希望能有人为这种不合格的公司长期赖在小区寻找方法,不过,你在这里寻找方法还不如专心的做好服务,改变自己的服务观念!
业委会只要程序合法,整个程序全程录像,没有任何暗箱操作,哪怕没有社区街道的参与,一样是合法的。对于某些主管单位不承认业主通过合法程序成立的业委会,可以提起诉讼,由法律来判决主管单位备案!
业委会不合法,那就不可能是业委会,既然是不合法的业委会,又怎么可能会赶走前期物业?前期物业能有这么好的心态和姿态合作吗?
既然能称之为业委会,那就肯定是经过公开程序,经过业主大会投票产生的。一般情况下,社区都是会派人负责业委会选举的指导工作的,纵然社区街道和物业勾搭,也不会影响业委会公开选举的合法性。
前期物业公司都是有背景的,有上层关系,也有小流氓威胁业主。既然题主口中的业委会不合法,那肯定是物业公司最终还是没有搞赢业主,被业主赶跑了,心有不甘,却又无能为力罢了。
这情况跟我
小区当时很类似。前期物业当时也是得到相关单位支持,可是我们业主一直坚持维权,万不得已,社区街道支持业主的权力。当然,物业公司也是想自己组织适合自己的业委会,也不承认我们业委会的合法性。可是最终,业委会成立和物业公司没有半毛钱关系,无需物业公司的认可!我们取得了胜利,业委会艰难成立!
当然,我们成立业委会后并没有赶尽杀绝,而是发函给前期物业公司要求整改。物业公司拒绝整改后,我们业委会采取了强力清场措施。迫不得已,前期物业公司灰溜溜的离开了。
其实,业主的权益还是靠自己维护,不要指望社区街道会维护业主权益。社区街道都是认钱不认人的,业主权益在他们眼里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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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蒙山沂水老汉。
物业不让一个小区开两个超市,合理也不合理。为什么这么说,我们暂且分析分析原因。因为您没说小区的具体情况,大还是小,规模什么情况,也没说这个已经开业的超市经营情况,所以不好断定它的合理与否。
第一,合理的理由。一个小区的规模,决定了这个小区的购买力,一个中等的小区,一个超市就已经足够,两个超市必然就要倒闭一个。我之前住的小区,一共十栋楼,五六百户的样子,当时小区里有两个超市,都卖菜和日常生活用品,可以说经营的内容一模一样,这样的状态维持了两三年的样子,最后有一家关门大吉,另外一家继续到现在,这样人口的规模和消费能力,显然无法让两家超市并存,这就是自然淘汰的结果。
第二,不合理的地方。小区有足够的规模和居民,物业为了自己的私利,不想让其他人来分一杯羹,自己做或让自己熟悉的人做,独自赚钱,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毕竟小区的超市主要面向小区居民,不是对外经营的那种,谁不想多赚一点呢。不知道您所在的小区是什么情况,所以很难说一个超市合理或者不合理。按理说,有竞争才能有服务,有竞争,才能更好地服务小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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