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办归谁管
如果女方在抚养期失职,没有抚养好孩子,让孩子的生存、身体、学习受到影响,或因女方在抚养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男方有权向法院提起申诉重新夺回抚养权!谢谢邀请回答!
如果婚姻到了这一步,小孩已经懂事的话就遵从小孩的想法,愿意跟随爸爸或者妈妈,由小孩自己做主。如果小孩尚未懂事,就对比离婚以后双方的各方面条件,哪个更具备更好照顾小孩的优势就跟谁。无论小孩跟哪一方,离婚是你们两个人的选择,但孩子也是你们共同的骨肉,两个人都要给孩子付出比从前更多的爱。
怎么办,这时候不知怎么办了?
怎么办都是要伤害孩子的,有了孩子再离婚的,都是在做孽!
别怪我说话不好听,事实上就是这样的!
这样的是,就是难事,就是难办,谁也没着,谁也没办法,孩子又不能分身,怎么办都是痛苦的!
别考虑你自己了,还是以孩子的想法为主吧,问问孩子,父母离婚了,他想根着父亲生活,还是根着母亲生活,如果孩子想同父亲一起生活,那就让孩子同父亲一起生活,如果孩子想同母亲一起生活,那就让孩子同母亲一起生活吧!
为了减轻对孩子的伤害,离婚之后,谁也别在孩子面前说对方的坏处,说对方的坏话,都要给孩子见到对方创造条件,别人为的去阻挠,而且没抚养孩子的要按时把孩子的抚养费给对方,也别在抚养费上斤斤计较。
你带不走了,那就是孩子不归你抚养了,可你又舍不得孩子,那你就在不影响对方生活的前提下,多回来看看孩子,或者你们好好商量,对方同意了的话,你也可以经常的把孩子带你那去生活一段时间的!
还有一个最好的办法,不知有没有点希望,那就是你们复婚吧,复婚了,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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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了以保障被抚养子女权益最大化作为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首要原则。
以被抚养子女的年龄阶段为标准,可区分以下情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以随母亲生活为常态,随父亲生活为例外。
例外情形: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
(一)绝对优先条件
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上述四种情形,不仅是从保障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同时还兼顾到了父方或母方自身的特殊情况,鲜明地体现了法理与情理的高度结合。
(二)相对优先条件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子女的抚育不单单是物质生活上的,精神层面的健康成长尤为重要。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但,随着《民法总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下调至八周岁,应考虑什么年龄段子女的意见,也将会有相应的降低。
四、特殊情形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离婚了,孩子并非应该归男方所有。孩子判给谁,主要看男女双方,谁更有能力抚养孩子,孩子在什么样的家境下成长更有利。没有应该不应该的问题。
如果男方家境不咋的,且好吃懒做,脾气暴躁等等,法院不会将孩子判给他的。因为孩子如果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是极其不利的。
你想要孩子留在自己的身边,那就积极去争取。证明自己有抚养孩子的实力(孩子判给你,孩子的父亲依然要交抚养费的),你的父母是你坚强的后盾。
所有这些,都是法院判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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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小,离婚后,孩子还是交给妈妈比较好,尤其是女孩子。
因为妈妈通常比较细心点,对孩子的各方面情况又比较了解,比爸爸有耐心,有责任感。
在以后的生活当中,更容易相处!
当然,这里也不能忽略爸爸妈妈各自的能力,和生活条件,以及孩子想跟谁的问题。
法院的判决,孩子本身的意愿,也必须引起重视!
离婚,总体来说,不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对孩子来说,缺爹少娘,跟谁,都有缺失,遗憾。
我们更倾向于,男孩子,尽量交由父亲来带。女孩子,尽量交由母亲来带!
同性别的人来带,身体构造相对比较了解,有信心。
以至于不会碰到什么情况,惊慌失措,不知所以然。
当然,请教别人,又是另外一回事!
我儿子就是我带大的,女儿就是她妈妈带大的。
如果把女儿交给我带,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带?
天天给女孩子洗头,洗澡,扎头发,穿漂亮衣裳,收拾,随时保持干净整洁等,我还真不会,也真没有那个时间。
男孩子,相对就好带多了!就算是在地上爬,也能健康长大。也不用天天收拾,扎头发,要爸爸抱了!……
反正,我就是个粗俗,邋遢的人。
遇到这种情况,我肯定会首选儿子,再是女儿!
不是我不喜欢女儿,是因为女孩子的确难带。像我这样的男人,不是带她的那块料。交给她妈妈带,我完全放心!
让我自己带,真的不敢放心。
所以,孩子的事情,我们还是要综合考虑。具体跟谁,还是根据各家的情况来定。
不要勉强自己,也不要为难别人!
都是自己的孩子,其实跟谁都一样。只是程度上,有所不同。将来的事情,也只能够等到将来再说。
现在,我们只能做好自己,给孩子一个安稳的家。
共同努力,相互包容和理解。
尽量不要离婚,非要走到那一步,大家都难堪!
孩子,才是最无辜的。
夫妻离婚,孩子交给谁,比较合适?
跟妈妈比较合适。
因为妈妈细心,温柔体贴,更容易教化孩子。
而爸爸整天忙忙碌碌,重心已不在孩子身上。
当然,世事无绝对,有些爸爸和妈妈,可能不一样。
我们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别对待,情况因人而异。
离婚后,孩子跟谁,其实都会很辛苦!
最终,还是要靠自己。
不管孩子给谁,不要把孩子当作是离婚时分财产的筹码就好,离婚后孩子不管归谁,另一方都要给抚养费,关心孩子,把孩子养大成人,离婚本就是两个人的事,孩子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