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执行后遗体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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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执行后遗体怎么处理

注射死刑是死刑的执行方式之一,在我们国家现阶段死刑执行的方式主要还是枪决,注射死刑仅仅是作为一种补充的方式存在。当然这是注射死刑的特点所决定的。

死刑执行后遗体怎么处理

一审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必须在七日内交付执行。和死刑执行命令一并送达的,还有最高院统一配发的死刑注射剂。之所以叫死刑注射剂是因为不知道里边到底是什么物质。

需要执行注射死刑的,执行法官会安排法警押上专门的死刑执行车。把被执行人押上车后,让他躺在车里,然后固定住他的四肢。把特定的仪器连接到被执行人的身体上,然后仪器上就会显示被执行人的脑电波。

之后现场只会人员会下达准备注射的命令,收到命令后执行人员会把注射器的针头插入到被执行人的身上。这里并不是一个针头,而是两个,一个是镇静剂一个是真正的致死剂。在接到执行的命令后,执行人员就会摁下注射泵的按钮,然后就会把致死剂和镇静剂注入到被执行人体内。

药物注射完毕以后,两分钟内被执行人首先陷入昏迷状态,然后慢慢的心脏停止跳动,脑电波变成一条直线,代表着被执行人已经死亡,死刑执行完毕。死刑执行后会拍照片,制作死刑执行笔录,然后入卷。

以上就是注射死刑的执行全过程,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大多数故意杀人或严重罪行的,其实都预料到死刑,不存在害怕的说法,反而是早死早解脱。说死刑能吓唬人的,是自以为书罢了,到你进去蹲过就知道了,在里面活着比死更难受,要想更残忍的惩罚罪犯,不是判他死刑,无期二十年放出来,都与社会脱节了,出来也是废人,还不想出来呢。看看那几个误判被平反的案例就知道了,出来根本很难生存,拿到巨额赔偿金也是被人骗的。

真正会害怕死刑的,是那些过失或一时冲动的,杀了人之後后怕的那些人,才会有严重求生欲望,但这种案件反倒难判,因为罪行处于游离边缘。

连锁杀人的,贩毒的,惊天大案的,怕死刑才怪,他们犯案的时候,是明知道知道会死,但一样没吓住,说死刑能够吓阻犯罪,根本就不符合事实。民不畏死的时候,死吓不了人,反倒可能因“一个够本,多个有赚”的心理把事情往大里捅。车祸撞倒人宁愿把人撞死好过不死残废,原因就在于负责养对方一辈子的成本比死刑更高,判死刑连经济赔偿都不给你,家人没责任连带赔偿,他若是穷鬼一个,当然选择撞死对方。药家鑫案,“正义”得到了,但对方那个孤儿现在如何了,还有谁去关心和追踪?法律是为活着的人着想的,不是为死人讨公道的,更注重的是防范同类事件重发,当双方及其关系人都不服的时候,等于埋下更多的地雷。这种本来可以避免死亡的事情,很多时候是社会自己搞出来的。

现代社会倾向于谨慎死刑,甚至不设死刑,不是没有道理的。动不动就叫偿命的,是没到那个思考层次罢了。

消解犯罪根源和动机,比事后惩罚更重要,才是治本之策。

在死刑犯执行死刑时,对死刑犯进行最后的身份确认,这是必要的法律程序,主要是防止执行错了人,毕竟死刑是终结一个人的生命,需要慎之又慎,避免死刑犯被调换,所以在执行前一般有法院、检察院共同对执行犯验明正身,死刑犯还需要自己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后即可押赴刑场执行。在执行现场还会有检察院、法院、法医对执行完了的死刑犯再进行确认,确认是否签字完全死亡,确认完全死亡后,几方共同签字,整个执行结束,一般火葬场的车在现场等候直接拉到火葬场火化,另外如果执行枪决的话,还要有死刑犯家属或者单位负责支付子弹费用。总之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公民,犯罪违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听看守所朋友讲过,后来自己也亲身经历的。女性比大多数男性镇定。女死刑犯很多是情感纠纷,走到最后这一步几乎心如死灰。当时为了震慑作用,还搞公审大会那一套,我现在还记得一对通奸杀人的,女的在审批会上见到那男的的表情,疼惜,思念都写在脸上。而那男的一听到死刑当场大小便失禁了。出于人道,死刑犯的最后一个愿望大多会满足,男的很多要吃的,一斤肉包子,一个肘子,一瓶啤酒一类的。女的是要洗发水,沐浴露的比较多,当时给她们买蜂花的袋装洗发水,洗完了干干净净香喷喷的上路。第一次看行刑,深刻的感觉就是一腔热血不是流出去,是喷出去的,人一瞬间可以喷出去那么多血呀。被执行的犯人大多很配合,一枪了结痛苦最小,拼命挣扎打到耳朵脖子一类补枪犯人也是惨叫不止。我自己并没有心理障碍,可能因为我参与起诉,了解案情,知道受害者的悲惨无辜,受害者没有机会见证这一刻,我代替他们来亲证这个犯人死了,有法医签字,封了卷,盖上火漆封,受害人可以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