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没签合同能补双倍工资吗
问题:在公司三年没有签合同和购买社保,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能够得到多少的月补偿金?
这个案例属于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在先,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因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了三年的劳动关系,没有依法在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依法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保。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劳动者以此为由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还是被动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赔偿及补偿。概括地讲,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付17个月的赔补偿金,同时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3年的社保。
一、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
1、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赔偿1个月,不满6个月的部分赔偿0.5个月的标准,给予双倍赔偿。此案例应赔偿3个月的两倍,也就是6个月。
2、社保权益
用人单位有法定义务,为劳动者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缴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因此本案例可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3年的社保。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在30日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第1年超过30日的部分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超过1年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案例如果此前用人单位没有拖欠工资,或者说已经按时支付了工资,可要求支付是11个月的补偿金。如果有拖欠工资的情形,还应该支付拖欠的工资。
友情提醒:
1、维权可先礼后兵,能双方协商解决最好。如果协商不成,可依法维权。维权渠道有社保机构劳动监察大队,仲裁,法院,各区区政府等。
2、维权理由必须是以用人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不给上社保,不按时支付工资等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为前提,否则本案例无法获得赔补偿金,只能要求补缴社保。
本案例小结:
综上所述,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17个月的赔补偿金,并要求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3年的社保。单位应承担统筹部分的社保补缴费用,以及全部滞纳金,劳动者个人应承担个人账户补缴费用。
敲黑板:
假如用人单位没有法定过错,劳动者主动辞职,则无法获得赔偿或补偿,于法无据。如果是用人单位在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则可要求赔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日通知,辞退员工,还应另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金。社保另当别论,该上没上,无路是辞职还是辞退,都可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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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劳动合同到期的,如果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如果公司没有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相关的劳动待遇可以参照之前的合同。如果过了一个月,仍然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注意】:为防止公司以签订短期书面合同,到期后不签书面合同,大部分地区均支持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书面合同,继续用工的,超出一个月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但不排除某些地区仲裁委和法院不支持,要具体对待。
再次,如果超出一年,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然需要立即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要继续支付双倍工资。
最后,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如果未签订的状态持续到现在,对于双倍工资部分,可以从现在往前倒,一年以内的可以计算。超过一年的,没有时效中断的事由,则不能再主张。
那你明白了吗?觉得我的回答有帮助的话,欢迎关注。
1、工作三年未签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视同用人单位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你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凡尘漫记】:公司与你三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三年后的你以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理由,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赔偿你双倍工资,很难胜诉。
原因是超过申请仲裁时效期间。
一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签订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书面文件。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实际上,有企业在聘用劳动者后,出于各种原因,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了制止这种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制定2条惩罚性规定:
- 一条规定未在法定期限内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 一条规定超过法定期限,与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 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的限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一旦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也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一直放任,一旦超出了申请仲裁时效,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灭失了。
三 未签劳动合同三年,三年后申请仲裁主张企业支付双倍工资,能不能获得胜诉?
你现在的情形,公司聘用你后未签订劳动合同,你在2020年6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3年前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已经超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所以很难胜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现在与公司已经是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只需要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由于各地的对于未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观点有点差异,建议你咨询下本地的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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