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转换
表述的不是很清楚,长期股权投资是对外的,实收资本是内部行为吧,就是你要对本公司增资咯,
如果是这样子,你得先把长期股权投资清理掉,再进行增资,是两个流程的.但如果你是对外公司增资,现在好象是可以债权转股权的.具体问会计事务所好了,
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处理类似于追溯调整,应为剩余股权在原投资时点上已满足权益法核算的条件。
在原来控制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剩余股权的对价实质上体现了取得投资时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考虑商誉),在之后对其采用权益法调整时,就是按照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结果调整,不存在对两个投资时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调整。
而在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权益法核算的时点应为再次投资日,长期股权投资应体现再次投资日被投资单位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原投资部分显然不满足,所以需要对其按照两个投资时点上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调整。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关于后续计量的描述
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时,如果出售部分股权,使得不再能够控制被投资公司时,但是还属于拥有重大影响或者联营企业时,会将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进行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视为从一开始拥有此项长期股权投资时便采用的权益法进行核算,可以认为是追溯调整。
- 因为在成本法转权益法时,我们是假设在转换时点将全部长期股权投资“全部卖掉”,然后再“部分买回来”。
- 成本法出售的时候,以前期间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要转为投资收益。
- 企业购买的其他企业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
- 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或长期的投资一个公司,以期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 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
- 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 股权投资通常具有投资大、投资期限长、风险大以及能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益等特点。
个别报表1 处置70%股权 借:银行存款 7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60 投资收益 140 2 用剩余股权将之间交易调整为权益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5 -其他资本公积 6 贷:盈余公积 1.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3.5 其他综合收益 6 合并报表 1 将剩余股权改为公允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61 投资收益 39 2 对处置损益进行期间调整 借:投资收益 49 贷:盈余公积 3.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1.5 其他综合收益 14 3 将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借:其他综合收益 20 贷:投资收益 20
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核算方法,成本法跟权益法。对于连续审计来说,程序相对比较简单一点。首次审计的时候,需要对股权关系进行梳理,看看到底是控股子公司还是联营合营企业。
成本法还是权益法
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可以直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披露软件,例如天眼查,企查查等,直接可以查看公司的股权关系。
但是网上的信息有时候具有一定的滞后性,靠谱一点的审计程序,就是需要获取被投资单位的公司章程,如果公司章程是范本式的,只要持股比例达到51%以上就可以算控制。
如果公司章程很厚,根据公司的情况,设计了不同于常规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机制,那你就要用心好好看看了。
至于联营和合营企业的判断,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有两个投资者,对这个企业不具有控制,那么就属于合营企业,如果有三个以上的投资者,那么就属于联营企业。
有些公司,虽然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但是完全没有按照章程来,这时候你就要特别留意一下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层面的会议记录,到底股东是否对公司的一般经营有决定权。
如何核算
解决了并表不并表的问题后,就要考虑企业账务数据是否合理。当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下面挂了100多家被投资单位时,一般获取的资料只有两个,即被投资单位单位宣告分配股利的等会决议。这都是单位的财务报表。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红的时候,两种方法下处理方式不太一样,成本发法下,直接确认为投资收益,权益法下直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拿到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两种方法下,处理也不太一样。成本法下,不用调整母公司的单体报表,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需要将控股子公司的报表纳入合并范围。
权益法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者更精确的一点说,是根据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相应的调整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好了本期奥老师的回答就到这里,这些只是一些最重要的审计程序,每一家被投资单位的情况都不太一样,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单独设计特别的审批程序来执行。
成本法转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主要有两个方面:①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原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负商誉的要进行调整; ②剩余股权因对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权益变动的损益调整。 而处置的时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对以上是没有影响的。但如果是在2012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要对净利润进行调整之后才确认损益调整。 要做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