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与工资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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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与工资不符

社保的计费工资一般一年一变动,确定一个基数,一年之内都不改变,但一年的总额应该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工资一致。但实际工作中往往不一致,这是社保这一块的工资基数管理监督还不到位,很多单位总是以最低基数缴纳社保,而劳动部门大多也不查 计算社保费用的工资基数与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数额在实践中往往不一致,其也是为了少缴纳社保费用与企业所得税。但社会保险法从今年七月一日起实施后,这种现象应当有所改变,至少在重庆会有改变的。因为几个行政部门会联合执法了,若发现有问题可能会对企业年检造成影响的。

社保基数与工资不符

参加工伤保险的按参加工伤保险时提交的合同数算;参加工伤保险,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实际工资的,按仲裁裁决数算;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申请劳动仲裁,裁决按实际工资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包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所以,计算实际工资,应当是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前或者是职工利益受到侵害之日前12个月的工资总收入的平均数。如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采用的是工资总数除以相应月份数的平均工资。所以,如果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就应当主动收集能够证明自己工资数的证据,例如:公司同事的证人证言、对公司负责人或者管理人员的电话录音录像资料、下次发工资时的录音录像资料等。证据是决定赔偿数额多少的关键。

公司拖欠工资,欠缴社保,不足额缴纳社保,员工均可依此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发放工资,补缴社保,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赔偿金。如果仲裁后,公司坚持说没钱不支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要做出充足的心理准备。社保缴纳基数与实际工资低,是不是违法要仔细计算一下才知道。社保缴纳基数应该是员工上一年的平均工资,按理说应该比目前的工资低,尤其是近期涨过工资的。因社保缴纳基数每年7月调整一次。例如2015年7月调整社保基数,新基数为员工2014年1-12月的月平工资。我这样写能理解吗?补充:在北京,很多类似案件仲裁都会促成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解决。

我们要明确单位的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按照什么规定来执行的。

一般来说,一些企业为了省钱,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给职工缴纳社保、公积金。

其实公积金的缴费比例是用人单位可以自行选择的,从5%~12%。如果选择12%的比例2000元基数,和选择5%比例4800元基数相关待遇是一样的。每月都需要缴纳240元。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如何计算?实际上都是按照1990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的。内容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实际上,但很多单位每月的工资都是在不停变化的,比如请假和考核奖。实际上我们在计算职工的缴费基数的时候,都应当按照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值计算。

也就是说,如果相应年度累计工资总额是48,000元,月均值就是4000元。注意工资总额是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包含了社保、公积金、年终奖、加班费在内的应发工资的月均值。

所以,我们一定要准确计算本人的缴费基数,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真正的缴费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向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维权。社保的话,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稽核部门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