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债务如何处理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被继承人无债务,继承人有债务,遗产怎么分,肯定是依照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财产的,由指定人继承遗产。没有留下遗嘱,就依照继承法来继承。
不能说继承人有债务,要偿还债务,就可以不遵照遗嘱剥夺指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也不能说你深陷债务的困扰,日子过得穷,就可以多分继承的遗产,除非其他的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愿意放弃,或者是少要遗产,你的贪婪才能称心如意。
没有遗嘴,依照继承法继承遗产的话,父母,配偶,儿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平等的分割权利。法就是法,不会怜悯任何人。父母兄弟姐妹要是同情,那是属于私情,自愿放弃遗产的继承,要把遗产留给你,法律也不会干涉。
如果说依法已经判决要你担付起偿还债务的责任,你怕得到的遗产会被冻结,拍卖偿还债务对不起逝者的话。想当老赖或者是想争口气,不辱没逝者,独立担负起完成偿还的责任,可以放弃财产的继承权由他人继承,法院和债权人也奈何不了你。
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2)合法原则。(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首先,债权作为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务债权具有相对性但不具有继承性。因此,父亲欠的债,子女在法律上并没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子女如果基于道德的考虑,自愿为父亲还债,法律也不干预。
其次,在债务人有遗产的情况下,遗产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如果遗产已被继承,那么继承人应当以继承的遗产清偿债务。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当然不是了。首先,是否继承遗产是继承人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我们说义务是不能放弃,但是权利是可以放弃的,继承人完全有权利来决定是否继承遗产。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他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任何的责任。但是如果继承人决定继承遗产,且被继承人生前又有债务的情况下,则需要在遗产范围之内先清偿债务。如果清偿债务之后还有剩余遗产,剩余的部分可以归继承人所有。但是如果清偿完债务之后,遗产已所剩无几,那么继承人也就没有办法获得遗产。但是同样,如果债务的数额远远大于遗产的数额,不足清偿的部分,继承人也是不需要额外进行垫付和清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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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疫情中不幸全家遇难,资产与负债只能依法处理。
公民从死亡开始其合法财物依法变成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开始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开始继承。如果有遗嘱的,遗嘱继承优先。
无人继承遗产据《继承法》规定,没有任何继承人的遗产或继承人自动放弃继承权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该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有关死者负债由该死者遗产清偿,遗产不够的部份只能由债权人自已负责。如果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的,应该承担被继承人债务,放弃继承权就可以不担责任,这由继承人自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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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不可以继承的,由债务人的遗产可偿还债务,或者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由继承人偿债务。
法院判决你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第一,如果你确实继承了遗产,那你就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判决是没问题的。
第二,执行时候,也不是不闻不问,直接强制执行你,法院要查明你继承了什么东西,然后依此为依据作为执行你的依据。
第三,法院能这么判,说明在诉讼阶段你父亲已经不在了,当时肯定是通知你参加的诉讼。如果确实没得遗产可供继承,当时你直接给法院写个申明说放弃一切继承(反正也没什么东西可供继承),法院就不会判决你再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执行自然也就涉及不到你了。
所以,不明白,为什么诉讼阶段你不提出来放弃继承,执行了,才问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