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中途退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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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中途退租

房屋租赁中途退租

租房租到一半,想要退租怎么办?首先可以明确的是,租房未到期就提出退房,是构成违约的。如何处理需要视房屋租赁合同而定。一般来说,中途退房的违约,都是以收取违约金的方式来处理的,至于违约金的多少,法律并没有对这一具体问题作出相应的细致的规定,违约金的多少,一般还是根据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来确定的。实践中,一年租房合同的违约金一般约定是一个月的房租,但也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看具体的个案合同约定。当然,违约金的数额也不能过高。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众多合同种类中的一种,当然也受《合同法》的调整。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减少。因此房屋租赁违约金不能确定一个明确数额的限额,只能在个案中根据对方的损失大小,并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因素来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按照签房合同一般是一个月,房主违约两个月,看你怎么签订合同,自己怎么签订的,这是房主与租客的协议,与法律无关,中介作为三方,只能作为凭证,不能要求租客!有此现象直接报警!

这个应该根据合同走~双方应该协商而来!

租客签定一年的租赁合同,刚过一个月要退租,如何处理?个人建议如下:

1,你与租客有签租赁合同,原则上肯定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租客不履行合同,就是违约方,由违约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这是契约精神,租赁合同是三方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

2,但法外容情,租客是因父母生病,才退租的。若属实,那也是个孝顺的人。孝顺的人一般多讲理,可见面谈谈,看租客准备怎么办?如果他是个懂得照顾他人(房东)感受的人,房东可根据对租客的人品和喜好,决定如何退钱。很多时候,房东退一步,给别人留有余地,即使暂时吃点亏,但有爱心的人气场好,运势也很好,房子再租就会很顺畅的。

3,若租客情商不高,人品“一般”,房东按合同处理也是无可厚非的。毕竟,做人要有契约精神,要对自己所作所为负责。只有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才能走的更长远,才会越来越顺利,成功,幸福。

以上陈述仅表个人观点,希望你的问题能很好解决。

在租房的合同中都明确写有双方的权力与义务,对于提前解除合同的租户,房东确实依照租赁合同可以不退房租的。不过什么事情都有意外,我的邻居有套房在北京大红门地区出租,我听他讲过租户中途退房,他都是退房租的。从来不难为租户。为此我和老爷子聊过天,谈到过这个问题。老爷子讲他有二个原因这么做。

第一个原因大红门地区是商业中心,房子根本就不愁租不出去,挂在网上当天就出手了。而且新的租户比旧的租户出的价钱还高。

第二个原因这位邻居心善,孩子是工职人员收入也够花的,老爷子也有退休金,说的明白点没把这两钱当回事。对于租户来讲出门在外也不容易,即然有事提前解约,多理解人家,让人家高高兴兴的走还能想念房东。

要不您找房东去谈谈,如果能遇上我那位邻居那,说不定您就省下几千块钱吗?

第一,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押金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的。

因此,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第二,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条款,你的押金是可以找房东协商退回的。如果对方确实不肯,你可以搜集相关证据,考虑采取法律手段,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