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有义务抚养对方的孩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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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有义务抚养对方的孩子么

二婚女带来前夫未成年的子女和男人成家,男方对女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力,双方是继父与继子女的关系,户口可转入男方,就产生了亲情。男方有义务让他们成才成家,如果你老了,你的继子女也应有权力对你进行抚养。

再婚有义务抚养对方的孩子么

如果随着母亲,从小来到继父家,你从小是他扶养长大的,就要报答他,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养儿不知父母恩,他肯定也为你付出了心血,咱们不提法律,道德良心上,也应该尽到儿女的责任,报答养育之恩,如果你母亲,和你继父结婚,你已经成为成年人了,你母亲一死,你们就不是父子关系了,那你们什么关系都没有, 如果你继父有他的亲儿女,他有义务抚养你的继父,没有儿女,如果房子也是你继父的,你要继承他的财产,你也有扶养他的义务,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没单赡养你,你觉得他对你母亲不错,你赡养了他,你就是一个心肠,善良的人,别人会对你刮目相看的,好人会有好报的。

子女是我生的,生我的是父母,应该承担瞻养义务,关心照顾,中国的传统美德任何人没有理由去放弃。

谢谢邀请;楼主提的这个问题,很现实,也很有普法的必要。现在有很多的再婚夫妇,以为对方的孩子就是属于对方的,自己没有义务去帮对方抚养孩子,看成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其实这是违背法律和违背道德的行为。现在我就依法来说案吧!

依据婚姻法规定,双方只要自愿领取了结婚证,就结为了合法夫妻,在婚姻的框架下,和对方的未成年孩子自然就形成了合法的继子女关系,就有对继子女进行抚养的责任和义务。要是一旦离婚,婚姻的主体不存在,继子女的关系自然消失。

如果说抚养继子女的时间过长,发生婚变导致婚姻解体,这就标志着解除了抚养关,未来的赡养关系也不存在了。离婚时,就可以向对方讨还抚养继子女的费用,在法律上是支持的。

现在回到楼主提的这个问题,孩子与楼主形成的是隐性的继子女关系,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承认的,也就是说楼主没有直接的抚养对方的孩子,在法律上没有形成合法的继子女关系,继子女就不存在对楼主的赡养关系。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双方自领取了结婚证,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消费权和处置权,把夫妻双方的利益看成是一个整体。由此不难得出答案,一方拖欠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就有责任用共同的财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当然,要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帮助对方支付拖欠孩子的抚养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除非自己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