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结婚证结婚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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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结婚证结婚违法吗

没有结婚证好比欠条没签字,法律上是不承认的,自己认为是,大家都认可,法律不禁止,你俩凑合过吧!

没办结婚证结婚违法吗

法律上来说领证了肯定就是算结婚了,至于办婚礼,一是人情往来需要,二是希望得到亲友的祝福。

何况现在也有很多年轻夫妻用旅游结婚的方式取代婚礼,这种方式很受追捧。包括以前我叔叔结婚,因为工作离老家太远,最后也是没办婚礼就领了证。只要双方协商好就行。

但是如果有条件还是建议办个婚礼,毕竟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婚礼上热闹的场景也确实让人很难忘。

只要没有结婚证的同居,就不是合法夫妻

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办理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才是合法夫妻。这是成年男女应该具备的常识。

建国初期,1950年我国政府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大量的同居存在,不去婚姻登记,只是办几桌酒席,对众人宣布结婚了,我国民政部在1994年2月《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自条例公布实行之日起,符合婚姻登记要件的事实婿姻,予以承认,要求补办结婚证。

自1994年2月条例公布实行以来,虽然办了酒席,生了孩子,只要未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的,不承认事实婚姻,属同居关系。如1994年2月或更早时间生的孩子,已25岁或更大年令,也不承认是婚生子女。

有结婚证的夫妻双方,受婚姻法各项规定的法律保护。离婚依照婚姻法处理。保护合法的财产关系。

没登记,没有结婚证的同居关系,是不合法的夫妻关系。虽不象以前视为非法,但不提倡,不受婚姻法保护。”离婚”不受婚姻法处理,是解除同居关系。

什么是夫妻,领了结婚证就是法律意义上正式的夫妻关系,双方有夫妻关系的权利、义务,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没领证的也就是一个同居关系,国家法律保护、约束不了那样的关系。

现在社会有的男女没领结婚证就同居了,有的没有结婚证一起同居了好多年,有的还有了俩个人的爱情结晶孩子。男女同居年代多就算事实婚姻了,没领结婚证有了孩子更不算非法同居了,男女只要有了小孩就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就不是非法同居了,不过男女还的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 。男女相爱想同居,就应该先去民政局办结婚证,只要男女领了结婚证,就是不举办婚礼也是合法夫妻。政府不支持鼓励男女故意造成事实婚姻,男女相爱最好领结婚证同居,这样做对男女双方和小孩都好,只有男女领了结婚证,法律法规才会保护夫妻俩的合法权益。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如果你们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开始同居了,并且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那么法律上承认事实婚姻,两人属于夫妻关系。

如果你们虽然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开始同居了,但是男女双方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那么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两人属于同居关系。

如果你们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才开始同居,那么无论男女双方是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在法律上均不承认事实婚姻,两人属于同居关系。

虽然说同居关系不等于婚姻关系,但是在法律上来说,同居关系也是一种关系。同居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只享有同居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如同居期间的财产共有、子女抚养等。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无结婚证举行婚礼算结婚了吗?形式上说算结婚,但按法律规定是非法同居,在人们眼中多数人认为结婚就是举办一场仪式婚礼,邀请亲朋好友,乡邻故里吃上一顿大餐就算结完婚了,有些婚俗习惯可有可无,但婚姻登记领证是必须的,并且是男女双方一起自愿依法登记领取,我国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局,其它任何机关无权登记发证,男女合法申领结婚证后才是正式夫妻关系,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这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结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所以我国新婚姻话不承认事实婚姻。但是对非婚生子女有特别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2、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有以下几点差异:一、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同居不受保护。二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而同居不保护。三、夫妻除了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同居期间各自的财产都归各自所有。四、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而同居没有。五、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同居没有。六、救助措施,夫妻离婚有过错方应少分财产,还要承担过错赔偿;而同居因不受法律保护而不承担。

3、人民法院受理方式也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